记者9日从山西省医保局获悉,山西将进一步做好生育医疗保障工作,支持三孩政策落地。 据了解,今年9月底,山西省医保局会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健委,结合该省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医疗保障工作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8年5月,山西省政府印发有关文件,对《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取消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计生政策的限制条件。根据《通知》,山西将继续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落实生育保险待遇,合理确定生育医疗费用支付。 合理提高居民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方面,山西将三孩生育医疗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各地根据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医保限额支付标准,自然分娩支付标准提高至1500元,剖宫产提高至3000元,产检费用纳入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严格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通知》结合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进行了完善和强调。 此外,山西各统筹地区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精简申报材料,提升生育保障待遇享受的便捷度。居民参保人员报销时不再提供《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长效节育证》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实现生育医疗费用在统筹区内即时结算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生育津贴“一站式”同步结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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