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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软胶囊

日期:2018-12-07
复方鱼腥草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70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西

剂型:胶囊剂(软胶囊)

规格:每粒装0.5g

生产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10号

批准日期:2015-08-21

药品本位码:86904354000061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1.清热解毒。2.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肿痛,急性咽炎。3.扁桃体炎与风热症患者。

不良反应

个别病例出现咽干、胃灼热、心悸、手发抖等,均较轻微,一般不影响继续服药。

相关疾病

扁桃体炎,急性咽炎,咽炎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忌辛辣、刺激性及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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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安徽合肥

编号:皖20160218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3401006103789162

法定代表人:夏崇震

发证日期:2018-08-20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士友

日常监管机构: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陆慧晶、王成、刘洪林、戴芙蓉、马妍妍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夏崇震

质量负责人:廖俊杰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10号

生产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10号: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冻干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软胶囊剂,无菌原料药,气雾剂(激素类),口服溶液剂***合肥高新区KL3-10地块(创新大道与香蒲路交口以东):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10号: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依达拉奉、盐酸法舒地尔、甲磺酸罗哌卡因、泛酸钠、环索奈德、维库溴铵),冻干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玻瓶),小容量注射剂,软胶囊剂,无菌原料药(盐酸丙帕他莫),气雾剂(激素类),口服溶液剂***合肥高新区KL3-10地块(创新大道与香蒲路交口以东):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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