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044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安徽
剂型:糖浆剂
规格:每瓶装100ml
生产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十字镇经济开发区
批准日期:2015-06-12
药品本位码:86904357000143
适应症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本品主要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支气管炎,气管炎,咳嗽
禁忌
1.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禁用。
儿童用药
禁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部标二册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