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感冒清热颗粒

日期:2018-12-04
感冒清热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03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颗粒剂

规格:(1)每袋装12g (2)每袋装6g(无糖型)

生产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121号(中药提取)

批准日期:2015-08-24

药品本位码:86900026000452;86900026000469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026000452[每袋装12g];86900026000469[每袋装6g(无糖型)]

适应症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本品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圣路易斯型脑炎,圣路易脑炎,副流行性感冒,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类流感,仙台病毒感染,小儿发烧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上一篇:风热感冒颗粒

下一篇:板蓝根颗粒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北京

编号:京20160205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101061021983293

法定代表人:顾庆国

发证日期:2018-01-24

有效期至:2021-09-04

发证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洪

日常监管机构: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明,崔翔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顾庆国

质量负责人:刘秀玲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

生产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合剂、,软胶囊剂,洗剂(外用)***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西路121号: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合剂、,软胶囊剂,洗剂(外用)***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西路121号:中药提取***

联系我们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bjcczy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