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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

日期:2018-12-04
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04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121号(中药提取)

批准日期:2015-08-24

药品本位码:86900026000131

适应症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本品主要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呼吸气促,咳嗽痰喘,喉中作响。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肺炎,小儿急性肺炎,小儿急性支气管肺炎,小儿感冒,感冒,咳嗽痰喘,感冒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脾虚泄泻者慎用。
2.运动员慎用。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册WS3-B-1885-95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3ml,一岁至五岁每次服10ml,五岁以上每次服15~20ml;一日2~3次,用时摇匀。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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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北京

编号:京20160205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101061021983293

法定代表人:顾庆国

发证日期:2018-01-24

有效期至:2021-09-04

发证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洪

日常监管机构: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明,崔翔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顾庆国

质量负责人:刘秀玲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

生产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合剂、,软胶囊剂,洗剂(外用)***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西路121号: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合剂、,软胶囊剂,洗剂(外用)***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西路121号: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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