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丹七软胶囊

日期:2018-12-04
丹七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031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胶囊剂(软胶囊)

规格:每粒装0.6g

生产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121号(中药提取)

批准日期:2015-08-12

药品本位码:86900026000513

适应症

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品牌

美纳达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眩晕头痛,眩晕头痛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出血倾向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含藜芦药同用。
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过敏体质慎用。
4、孕妇、儿童慎用。
5、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慎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YBZ00332005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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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北京

编号:京20160205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101061021983293

法定代表人:顾庆国

发证日期:2018-01-24

有效期至:2021-09-04

发证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洪

日常监管机构: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明,崔翔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顾庆国

质量负责人:刘秀玲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

生产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合剂、,软胶囊剂,洗剂(外用)***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西路121号: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合剂、,软胶囊剂,洗剂(外用)***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西路121号: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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