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328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片剂(分散)
规格:每片重0.2g(含三七总皂苷50mg)
生产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中北工业区(北石槽镇)
批准日期:2017-11-06
药品本位码:86909198000055
适应症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用于脑路瘀阻,中风偏瘫,心脉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偶见少数患者低热,个别病例出现头昏、偶有药疹,停药后即恢复正常。
相关疾病
视网膜动脉阻塞,中央视网膜动脉阻塞,眼中风,视网膜动脉阻断,脑性瘫痪,大脑性瘫痪,脑瘫
禁忌
人参、三七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有效期30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Z13332004-2010Z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0—100mg(1-2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的分散片;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