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87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丸剂(大蜜丸)
规格:每丸重1.5g
生产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兴谷开发区二号区
批准日期:2015-09-14
药品本位码:86900124000354
适应症
消食化滞,泻火通便。用于食滞化热所致的积滞,症见厌食、烦躁、恶心呕吐、口渴、脘腹胀满、大便干燥。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倾倒综合征,胃切除术后综合征,早期餐后症状群,神经性呕吐,心因性呕吐,积滞,宿食停滞,宿食停滞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忌食辛辣油腻。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药品阴凉贮存区(20℃以下)。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1丸,周岁以上一次2丸,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