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氨肽口服液

日期:2018-12-10
脾氨肽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310

英文名称:Spleen Aminopeptide Oral Solution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10ml;10mg(多肽):0.3mg(核糖)

生产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

批准日期:2013-02-22

药品本位码:86900029000077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品牌

京生

不良反应

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相关疾病

免疫力低,慢性乙型肝炎,过敏性鼻炎,乙型肝炎,免疫力低,免疫力低,免疫力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免疫调节药。溶血空斑及迟发型变态反应等实验表明,本品具有双向免疫调节作用,可增强或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功能。异硫氰酸免疫荧光法表明,本品可增加辅助性T细胞数。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WS1-(X-451)-2003Z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一支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澄清液体。有特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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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北京

编号:京20150010

分类码:Hb

机构代码:91110106102135942D

法定代表人:张博文

发证日期:2018-01-17

有效期至:2020-12-15

发证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洪

日常监管机构: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安立华、范桂莲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博文

质量负责人:王瑾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霍各庄村208号

生产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片剂、口服溶液剂***

生产范围:北京市怀柔区庙城:片剂、口服溶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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