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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苯地平缓释片(Ⅲ)

日期:2018-12-10
硝苯地平缓释片(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238

英文名称:Nifedipine Extended-release Tablets(III)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片剂

规格:30mg

生产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批准日期:2015-04-07

药品本位码:86900044000144

适应症

本品用于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原发性高血压。

不良反应

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至正常以下、下肢浮肿等。
3.过敏症:偶尔出现荨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
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
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
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相关疾病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原发性高血压,高血压

禁忌

对硝苯地平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者﹑曾出现过心源性休克﹑重度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狭窄)﹑不稳定型心绞痛﹑近期心肌梗塞(最近4周内)﹑正在服用利福平的患者﹑孕妇。

注意事项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
2.低血压患者慎用。
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妇女禁用硝苯地平。动物实验显示硝苯地平对胚胎有致畸作用,但尚无人类的相关报告。硝苯地平可经乳汁分泌。目前虽尚无硝苯地平对哺乳婴儿影响的资料,如果哺乳期妇女必须接受硝苯地平的治疗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1.其他抗高血压药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可加强本品的抗高血压作用。
2.本品与硝酸酯类药物合用,可使心率增加,血压降低。
3.地尔硫卓可延缓硝苯地平的降解。若需联合用药,应严密监察患者病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用量。
4.若本品与B受体阻滞剂联合应用,应认真观察患者病情。由于有血压明显降低的可能及偶尔有心衰的报道。
5.一些拮抗剂能增强抗心率失常药物(如:胺碘酮和奎尼丁)负性肌力的作用。尚未发现本品有类似作用。个别病例中,本品可引起血浆中奎尼丁浓度的降低,而当停止使用硝苯地平后,血浆中奎尼丁浓度会显著升高。当联合用药时,建议应严密检测血浆中奎尼丁的水平。
6.硝苯地平能引起地高辛和茶碱血药浓度的升高,因此应严密检测有关血药浓度。
7.西咪替丁能升高硝苯地平的血药浓度,从而加强其作用。
8.有报道服用硝苯地平的患者使用双香豆素抗凝药后凝血时间增加。
9.利福平可加速硝苯地平的降解。因此硝苯地平不能与利福平合用,否则不能达到有效的血药浓度。
10.硝苯地平能减慢长春新碱的排泄,从而增加后者的毒副作用,因此应减少长春新碱的用药剂量。
11.若本品与头孢菌素类药物(如头孢克肟)联合应用,健康志愿者头孢菌素的生物利用度增加70%。
12.本品不应与西柚汁同时服用,因为西柚汁能减慢本品的体内代谢速度,从而加强本品的作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硝苯地平(以下简称NF)通过阻碍心肌及血管平滑肌钙离子的膜转运,抑制钙离子向细胞内的流入,引起心肌的收缩性降低和血管扩张。
2.动物实验表明,通过降低心肌的收缩性及末梢血管的抵抗性,而使心肌的耗氧量减少;通过冠状血管的扩张和侧支循环的发达,增加心肌缺血部位的氧供给;通过抑制高能量磷酸化合物的消耗,增强抗缺氧能力。

药代动力学

1.硝苯地平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本品口服后,可在体内持续6-8小时。
2.硝苯地平组织分布广泛,药物在肝、血清、肾及肺中浓度较高,而在脑、骨骼肌中浓度较低。
3.硝苯地平在人体内血浆蛋白结合率高过92%~98%,但其主要代谢物的蛋白结合率较低,为54%。
4.硝苯地平在体内经肝微粒体酶系统(括细胞色素P450单氧化酶)作用,氧化成三种无药理活性的代谢物,70%~80%药物以水溶性代谢物从尿中排出,24小时后90%的药物消除,主要以非原型的代谢产物从尿中排泄,原型药物仅0.1%经尿排泄,体内无蓄积作用。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治疗时应尽可能按个体情况用药。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予不同的基础用药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应仔细监控,严重病例应减少用药剂量。除非特殊医嘱,成年人推荐下列剂量:一次一片(30mg),一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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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北京

编号:京20150104

分类码:Hb

机构代码:91110000621702873B

法定代表人:苟娜佳

发证日期:2017-08-15

有效期至:2020-12-09

发证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洪

日常监管机构: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安立华、范桂莲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秦兰艳

质量负责人:陈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生产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片剂、硬胶囊剂,片剂***

生产范围: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片剂、硬胶囊剂,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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