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72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合剂
规格:每瓶装15ml;每瓶装50ml;每瓶装100ml
生产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110号
批准日期:2015-12-22
药品本位码:86900051000199;86900051000205;86900051000014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051000199[每瓶装50ml];86900051000205[每瓶装100ml];8
适应症
祛风宣肺,清热解毒,通窍止痛。用于鼻塞鼻渊,通气不畅,流涕黄浊,嗅觉不灵,头痛,眉棱骨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鼻塞鼻渊,通气不畅,流涕黄浊,嗅觉不灵,头痛,眉棱骨病,嗅觉不灵,头痛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25592005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ml,一日3次;小儿酌减。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液体;具芳香气,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