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55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酊剂
规格:每瓶装30ml;每瓶装50ml
生产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岳各庄甲371号
批准日期:2015-10-22
药品本位码:86900125000094;86900125000032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125000094[每瓶装30ml];86900125000032[每瓶装50ml]
适应症
祛风,活络,消斑。适用于气血失和引起的白癜风。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有轻微皮肤过敏反应。
相关疾病
先天性风疹,先天性风疹综合征,白癜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将药液涂患处后必须晒太阳10-20分钟,或在医生指导下照射紫外线,但要避免过度和过强的阳光或紫外线的照射,以免反应强烈红肿起泡。2、皮肤过敏者慎用,涂药先从小面积开始试用,如出现红肿起泡现象,暂停使用,注意对水泡不能自行捅破以免感染,水泡自行吸收后再试用,但晒太阳或照射紫外线的时间要缩短。3、接近眼部患处时,注意避免药液进入眼内。4、个别患者用药后,在皮损周边出现深色色素沉着,停药后可恢复。5、用药期间避免应用影响黑色素合成的药物,如:维生素C、硫脲嘧啶、甲状腺素、二巯基丙醇、肾上腺素等。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老人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没有相关文献研究表明。
药物过量
没有相关文献研究表明。
药物毒理
没有相关文献研究表明。
药代动力学
尚未明确。
贮藏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试行)WS-5535-(B-0535)-2002
用法用量
外用,取适量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气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