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2425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酊剂
规格:复方
生产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西宝林寺
批准日期:2015-12-14
药品本位码:86900146000875
适应症
本品为清凉止痒剂,用于昆虫叮咬后止痒,消肿,也可用于局部皮肤瘙痒及清凉油所适用的头痛、头晕等症。
不良反应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相关疾病
手足癣,手癣,足癣,香港脚,头癣,头痛,头晕,手癣
禁忌
1.婴儿禁用。
2.对本品中所含药物有过敏史者忌用。
注意事项
1.本品有清凉油的刺激感,勿入眼内,黏膜,皮肤破损处。
2.婴儿禁用。
3.供局部外用,不可全身涂药,对本品中所含药物有过敏史者忌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婴儿禁用。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1328)-2003
用法用量
外用。涂于昆虫叮咬红肿处或太阳穴。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具芳香性的澄明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