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樟脑软膏

日期:2018-12-05
樟脑软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2122

英文名称:Camphor Ointment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软膏剂

规格:20g:2g

生产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西宝林寺

批准日期:2015-09-07

药品本位码:86900146000332

适应症

用于冻疮及瘙痒性皮肤病。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过敏反应。

相关疾病

亚急性结节性游走性脂膜炎,结节性游走性脂膜炎,亚急性结节性移行性脂膜炎,冻疮,皮肤过敏,荨麻疹,湿疹,冻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樟脑为皮肤刺激药,可增进局部血液循环以缓解肿胀,并有止痛、止痒作用。

贮藏

密封

作用类别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外用。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擦干,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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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北京

编号:京20150033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5772925-8

法定代表人:刘炳立

发证日期:2016-01-08

有效期至:2020-12-15

发证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洪

日常监管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键、赵振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刘炳立

质量负责人:刘科强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西宝林寺

生产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西宝林寺:片剂、栓剂、中药提取,软膏剂,乳膏剂,眼用制剂(眼膏剂)、凝胶剂***

生产范围: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西宝林寺:乳膏剂、软膏剂、眼用制剂(眼膏剂)、片剂、栓剂、中药提取、凝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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