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19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散剂(内服)
规格:⑴每瓶装1.5g ⑵每袋装1.5g
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
批准日期:2015-05-27
药品本位码:86900166004761;86900166005560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166004761[每瓶装1.5g];86900166005560[每袋装1.5g]
适应症
清热开窍,止痉安神。用于热入心包、热动肝风证,症见高热烦躁、神昏谵语、惊风抽搐、斑疹吐衄、尿赤便秘。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组织细胞吞噬性脂膜炎,小儿屏气发作,热射病,重症中暑,非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重症患者第一次加倍服用。2本品久置后有少量可摇散的沉淀,摇匀后使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4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瓶,一日2次;周岁小儿一次0.3g,五岁以内小儿每增一岁递增0.3g,一日1次;五岁以上小儿酌情服用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至灰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咸、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