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184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散剂
规格:每瓶装3g
生产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
批准日期:2015-07-08
药品本位码:86900166001425
适应症
清热敛疮。本品用于口腔溃疡。
品牌
同仁堂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坏死性龈口炎,坏死性口炎,咽囊炎,咽粘液囊炎,鼻咽部正中瘘,鼻咽囊肿,咽部机械性创伤,口腔溃疡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内服。
2.一般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4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用清毒棉球蘸药擦患处,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淡蓝色的粉末;气芳香,味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