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104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丸剂(大蜜丸)
规格:每丸重4.5g
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福海路一街
批准日期:2015-12-08
药品本位码:86900166002262
适应症
本品清热通便。用于胃肠实热引起: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咽膈不利,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膈扑动,口腔溃疡,牙周炎,便秘,胃肠实热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5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防潮。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苦,微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