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07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丸剂(大蜜丸)
规格:每丸重3g
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
批准日期:2015-03-26
药品本位码:86900166000091
适应症
清热镇惊,平肝降压。本品用于胸中郁热,肝阳上亢引起的头目眩晕,项强脑胀,心悸多梦,烦躁起急,高血压症。
品牌
同仁堂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胸中郁热,肝阳上亢,高血压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无高血压症状时停服或遵医嘱。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60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八册)WS3-B-1538-93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