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10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丸剂(大蜜丸)
规格:每丸重9g
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
批准日期:2015-05-04
药品本位码:86900166001814
适应症
疏风凉血,泻热润燥。用于脏腑实热、大肠火盛所致痔疮、湿热便秘、肛门肿痛。
品牌
同仁堂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内痔,便秘,便秘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痔疮便血,发炎肿痛严重和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60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老人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未明确。
药物毒理
没有相关文献研究表明。
药代动力学
没有相关文献研究表明。
贮藏
密闭,防潮。
执行标准
(98)卫典业字第402号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