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47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片剂(素片、糖衣片)
规格:每片重0.6g
生产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北路16号
批准日期:2015-08-07
药品本位码:86900169002627;86900169002634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169002627[片剂(素片)];86900169002634[片剂(糖衣片)]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耳鸣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品牌
同仁堂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扁桃体炎,咽炎,便秘,耳鸣,赤脉贯布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素片或包衣片,素片或除去包衣后的片心显棕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