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83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每100粒重6g
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9号
批准日期:2015-11-02
药品本位码:86900173000237
适应症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头痛,头痛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4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七册标准编号:WS3-B-1431-93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