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芎菊上清颗粒

日期:2018-12-07
芎菊上清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56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克

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9号

批准日期:2015-11-02

药品本位码:86900173000107

适应症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外感风邪引起的怕风发热,偏正头痛,鼻塞,牙疼。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外感风邪,偏头痛,头痛,牙疼,头痛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体虚者慎用。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防潮。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一册,标准编号:WS3-B-2129-96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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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北京

编号:京20150013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75770075-4

法定代表人:马保健

发证日期:2017-11-10

有效期至:2020-12-10

发证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洪

日常监管机构: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亳州市谯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限异地设立中药前处理车间)

日常监管人员:李雪松、巴德深;马立武,陈新光(限异地设立中药前处理车间)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黄光辉

质量负责人:张秋英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9号

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9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散剂***集团内共用中药前处理车间:北京市平谷区兴谷开发区M2-5区2号(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集团内共用中药提取车间:北京市通州区东永和屯村东201号1幢等6幢(北京同仁堂通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设立中药前处理车间:安徽省亳州市魏武大道1999号***

生产范围: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9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散剂***集团内共用中药前处理车间:北京市平谷区兴谷开发区M2-5区2号(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集团内共用中药提取车间:北京市通州区东永和屯村东201号1幢等6幢(北京同仁堂通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设立中药前处理车间:安徽省亳州市魏武大道1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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