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56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克
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9号
批准日期:2015-11-02
药品本位码:86900173000107
适应症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外感风邪引起的怕风发热,偏正头痛,鼻塞,牙疼。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外感风邪,偏头痛,头痛,牙疼,头痛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体虚者慎用。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防潮。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一册,标准编号:WS3-B-2129-96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