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115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5 克
生产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中核路10号
批准日期:2015-09-14
药品本位码:86900072000055
适应症
补益心脾,养血安神,补养肝肾,养阴黑发。用于气阴不足,津枯消瘦,劳伤失血,心悸,头昏眼花,健忘,失眠,须发早白。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失眠,失眠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糖尿病患者慎用。4.感冒病人不宜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参见详细说明
药代动力学
参见详细说明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WS3-B-0804-91。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块(1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块状颗粒;味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