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149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含钙0.25克/维生素D3 2.5微克(100国际单位)
生产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工业园昌流路3号
批准日期:2016-05-04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334
药品本位码:86900076000082
适应症
用于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老年人等的钙补充剂,并帮助防治骨质疏松症。
品牌
精朗迪
不良反应
1.嗳气、便秘。
2.过量服用可发生高钙血症,偶可发生奶-碱综合征,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因服用牛奶及碳酸钙或单用碳酸钙引起)。
相关疾病
钙缺乏,钙缺乏,钙缺乏,钙缺乏
禁忌
高钙血症、高尿酸血症、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宜与洋地黄类药物合用。
2.大量饮用含酒精和咖啡因的饮料以及大量吸烟,均会抑制钙剂的吸收。
3.大量进食富含纤维素的食物能抑制钙吸收,因钙与纤维素结合成不易吸收的化合物。
4.本品与苯妥英钠类及四环素类同用,二者吸收减低。
5.维生素D、避孕药、雌激素能增加钙的吸收。
6.含铝的抗酸药与本品同服时,铝的吸收增多。
7.本品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时,因增加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而易发生高钙血症。
8.本品与含钾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心律失常。
9.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钙是维持人体神经、肌肉、骨骼系统、细胞膜和毛细血管通透性正常功能所必需。维生素D能参与钙和磷的代谢,促进其吸收并对骨质形成有重要作用。
贮藏
遮光,密封在不超过25℃保存。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8332009
作用类别
本品为维生素及矿物质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用水适量冲服。儿童,一次1袋,一日1~2次。成人,一次2袋,一日1~2次,一日最大量不超过6袋。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