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胃乐新颗粒

日期:2018-12-11
胃乐新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3628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5g

生产地址: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路358号

批准日期:2015-03-27

药品本位码:86903287000179

适应症

养胃和中。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引起的胃痛,及消化不良。

品牌

显通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胆囊切除术后综合征,胆囊摘除后遗症,再发性胆道综合征,慢性浅表性胃炎,胆囊切除术后综合征,慢性浅表性胃炎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WS3-B-2182-96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或棕黄色颗粒;味甜。

上一篇:肺宁片

下一篇:强力康颗粒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吉林长春

编号:吉20160003

分类码:HbZab

机构代码:12399752-5

法定代表人:李正乐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崔洪海

日常监管机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李景新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正乐

质量负责人:李凤财

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新路358号

生产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新路358号:小容量注射剂,软胶囊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原料药,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

生产范围: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新路358号:软胶囊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月见草油、虫草头孢菌粉),片剂,小容量注射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

联系我们
白求恩医科大学制药厂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bqeykdxzyc/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