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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丹参胶囊

日期:2018-12-04
冠心丹参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0095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g

生产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南海路

批准日期:2015-06-01

药品本位码:86903860002187

适应症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本品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刺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不良反应

1.偶有过敏反应
2.亦有极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口干﹑上腹不适,恶心呕吐及头痛等消化和神经系统症状。

相关疾病

气滞血瘀,胸痹,冠心病,心绞痛,胸痹

禁忌

有出血倾向﹑严重贫血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月经过多﹑血管性头痛着应慎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经动物急性心肌缺血模型实验,结果表明本品可改善动物心电图的异常现象,提高动物在缺氧条件下的耐受力,抑制血小板聚集,延长出血时间。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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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内蒙古包头

编号:内20160022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50202756691892E

法定代表人:郭维亮

发证日期:2015-12-26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玺

日常监管机构: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刘德全、任向东、宫爱武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潘玉芳

质量负责人:王建国

注册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南海路

生产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南海路: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滴丸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喷雾剂,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包头市东河区南海路: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滴丸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喷雾剂,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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