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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速康胶囊

日期:2018-12-05
肝速康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4283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3g(含齐墩果酸20mg)

生产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兴隆山镇长哈公路5公里处

批准日期:2016-07-29

药品本位码:86903304001677

适应症

本品具有降酶,降浊,调整机体免疫功能,改善代谢障碍、肝病症状及加速肝功能恢复等作用。用于急、慢性、迁延性肝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急性肝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抑制肝炎病毒复制,改善肝功能障碍,抗肝细胞脂质过氧化,调节机体免疫功能,增强人体的抗病毒能力。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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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吉林长春

编号:吉20160161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22010175615179X7

法定代表人:关大伟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郭洪志

日常监管机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巍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关大伟

质量负责人:关大伟

注册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兴隆山镇长哈公路5公里处

生产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兴隆山镇长哈公路5公里处:原料药,中药饮片,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含激素类),合剂,硬胶囊剂,颗粒剂***

生产范围:长春经济开发区兴隆山镇长哈公路5公里处:原料药(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氧化樟脑、盐酸美司坦、曲克芦丁、芬布芬、甘草锌、齐墩果酸、羟甲烟胺、尼可地尔、甘氨酸、羧甲司坦),中药饮片(净制、切制),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含激素类),合剂,硬胶囊剂,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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