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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猴头颗粒

日期:2018-12-08
复方猴头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208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5g

生产地址:长春合隆经济开发区

批准日期:2015-05-28

药品本位码:86903328001295

适应症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汞中毒,胃病,疣状胃炎伴米烂,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慢性胃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硫糖铝为抗酸药,单独使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超过4g。不良反应:主要为便秘,个别患者可有口干、恶心、皮疹、胃痉挛等。孕妇及哺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g(1包),一日15—20g(3-4次),饭前半小时及睡前用温开水吞服或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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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吉林长春

编号:吉20160248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220101735927085J

法定代表人:李滨生

发证日期:2016-02-16

有效期至:2021-02-15

发证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郭洪志

日常监管机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安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刘英香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志军

质量负责人:程鹏飞

注册地址:长春合隆经济开发区

生产地址:长春合隆经济开发区:片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糖丸),栓剂***

生产范围:长春合隆经济开发区:片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糖丸),栓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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