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2112
英文名称:Pediatric Compound Four Vitamins and Ferrous Fumarate Powder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湖南
剂型:散剂
规格:复方
生产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
批准日期:2015-06-15
药品本位码:86904886000188
适应症
用于促进婴幼儿骨骼发育、改善贫血以及婴幼儿缺钙的辅助治疗。
品牌
金维康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可见恶心、呕吐或便秘。
相关疾病
骨软骨病,骨质疏松,贫血,骨质疏松,贫血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患者禁用。
3.急性或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4.维生素D增多症患者禁用。
5.非缺铁性贫血患者禁用。
6.高钙血症、高磷血症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宜在饭后立即服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1岁以下:一次0.5包;1-3岁:一次1包;4-6岁:一次1.5包;7-12岁:一次2包;一日1~2次。用温开水搅拌后服用,也可掺入牛奶、奶糕、稀饭内调服。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宜与抗酸药并用。
2.本品可影响四环素类药物、氟喹诺酮类药物、青霉胺以及锌制剂的吸收。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维生素和矿物质均为维持机体正常代谢和身体健康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二者是构成多种辅酶和激素的重要成份,缺乏时可导致代谢障碍而引致多种疾病。赖氨酸是人体必需的氨基酸之一,能促进蛋白质的合成和代谢,以及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在避光处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试行)WS-10001-(HD-0919)-2002
作用类别
本品为维生素及矿物质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用温开水搅拌后服用﹐也可掺入牛奶、奶糕、稀饭内调服。1.1岁以下、一次o.5包。2.1-3岁、一次1包。3.4-6岁、一次1.5包。4.7-12岁、一次2包;一日1~2次。
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粉末,味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