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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片

日期:2018-12-09
三七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423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含三七0.5g

生产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0号

批准日期:2015-06-30

药品本位码:86901156000275

适应症

清热,凉血。本品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外伤性脾破裂,创伤性脾破裂,脾脏外伤-脾破裂,外伤性脾脏破裂,四肢血管损伤,疥疮,失眠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如出血较多或不止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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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丹东

编号:辽20150142

分类码:HabZbY

机构代码:9121060012011626XL

法定代表人:张秀君

发证日期:2018-01-16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放

日常监管机构: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卫东、丛日辉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秀君

质量负责人:王丽媛

注册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0号

生产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0号:片剂,合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糖浆剂,煎膏剂,原料药,中药饮片,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滴鼻剂***

生产范围: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0号: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醋制、酒制、盐制、姜汁制、蜜制、蒸制),原料药(盐酸羟甲唑啉),煎膏剂,糖浆剂,散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合剂,片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滴鼻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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