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752
英文名称:Ibuprofen soft caps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胶囊剂
规格:0.2g
生产地址:大连市金州区大魏家街道后石
批准日期:2013-10-15
药品本位码:86901137000164
适应症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相关疾病
预防接种,舌咽神经痛,舌咽神经痛性抽搐,桡神经损伤,小儿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抗风湿,一次0.4~0.6g(规格:0.2g一次2~3粒;规格:0.1g一次1~6粒)一日3~4次;轻或中度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0.4g,(规格0.2g一次1~2粒;规格0.1g一次2~4粒)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药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一次5~10mg/kg,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