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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枇杷止咳颗粒

日期:2018-12-13
复方枇杷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104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雅泰路

批准日期:2015-05-05

药品本位码:86904803000147

适应症

止咳祛痰。本品用于伤风咳嗽,支气管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伤风咳嗽,支气管炎,支气管炎

禁忌

1.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症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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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福建泉州

编号:闽20160004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15646964-9

法定代表人:林文生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剑平

日常监管机构: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加义 王少青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林文生

质量负责人:张苏

注册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雅泰路

生产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雅泰路: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

生产范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雅泰路:糖浆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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