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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心沉香八味丸

日期:2018-12-09
清心沉香八味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275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

生产地址:阜新县繁荣大街北段

批准日期:2015-06-30

药品本位码:86901173000401

适应症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品牌

阜药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心肺火盛,冠心病,神经衰弱

禁忌

1.忌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患有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据临床研究发现,药品在进入肠胃后迅速被吸收进入血管中,疏通血管,溶解血栓,清除斑块和软化血管,并在过程中过滤血管中的血脂和杂质。同时在体内逐步的清除血管壁上的沉积物修复血管,恢复血管弹性,改善动脉硬化;激活心肌细胞,增强心肌细胞缺氧受耐力和心肌活力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2g/次,2次/日。

性状

本品为褐色水丸。味苦、微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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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

编号:辽20150166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46444421-6

法定代表人:陈东龙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放

日常监管机构: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李光岩、柴浩、吕丹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陈东龙

质量负责人:李宝江

注册地址:阜蒙县繁荣大街北段

生产地址:阜新县繁荣大街北段:硬胶囊剂,散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

生产范围:阜新县繁荣大街北段:硬胶囊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散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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