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320
英文名称:Lithium Carbonate Tablet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广东江门
剂型:片剂
规格:0.25g
生产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邦民路33号
批准日期:2015-05-31
药品本位码:86900267002512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躁狂症,对躁狂和抑郁交替发作的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有很好的治疗和预防复发作用,对反复发作的抑郁症也有预防发作作用。也用于治疗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口干,烦渴,多饮,多尿,便秘,腹泻,恶心,呕吐,上腹痛。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双手细震颤,萎靡,无力,嗜睡,视物模糊,腱反射亢进。可引起白细胞升高。上述不良反应加重可能是中毒的先兆,应密切观察。
相关疾病
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躁狂症
禁忌
肾功能不全者,严重心脏疾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由于锂盐的治疗指数低,治疗量和中毒量较接近,应对血锂浓度进行监测,帮助调节治疗量及维持量,及时发现急性中毒。治疗期应每1~2周测量血锂一次,维持治疗期可每月测定一次。取血时间应在次日晨即末次服药后12小时。急性治疗的血锂浓度为0.6~1.2mmol/L,维持治疗的血锂浓度为0.4~0.8mmol/L,1.4mmol/L视为有效浓度的上限,超过此值容易出现锂中毒。脑器质性疾病、严重躯体疾病和低钠血症患者慎用本品。服本品患者需注意体液大量丢失,如持续呕吐、腹泻、大量出汗等情况易引起锂中毒。服本品期间不可用低盐饮食。长期服药者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和甲状腺功能。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头三个月禁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禁用。12岁以上儿童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锂浓度缓慢增加剂量。
老人用药
按情况酌减用量,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密切关注不良反应的出现。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氨茶碱,咖啡因或碳酸氢钠合用,可增加本品的尿排出量,降低血药浓度和药效。
2.本品与氯丙嗪及其他吩噻嗪衍生物合用时,可使氯丙嗪的血药浓度降低。
3.本品与碘化物合用,可促发甲状腺功能低下。
4.本品与去甲肾上腺素合用,后者的升压效应降低。
5.本品与肌松药(如琥珀胆碱等)合用,肌松作用增强,作用时效延长。
6.本品与吡罗昔康合用,可导致血锂浓度过高而中毒。
药物过量
中毒症状:可出现脑病综合征,如意识模糊、震颤、反射亢进、癫痫发作乃至昏迷、休克、肾功能损害。当血锂浓度>1.5mmol/L,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血锂浓度1.5~2.0mmol/L以上危及生命。老年或易感病人,易出现中毒症状,应谨慎。早期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厌食等消化道症状,继而出现肌无力,四肢震颤、共济失调、嗜睡、意识模糊或昏迷。处理:一旦发现中毒征象,应立即停药,并依病情给予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
药物毒理
本品以锂离子形式发挥作用,其抗躁狂发作的机制是能抑制神经末梢Ca2+依赖性的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释放,促进神经细胞对突触间隙中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增加其转化和灭活,从而使去甲肾上腺素浓度降低,还可促进5-羟色胺合成和释放,而有助于情绪稳定。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吸收快而完全,生物利用度为100%,表观分布容积(Vd)0.8L/kg,血浆清除率(CL)0.35ml/(min·kg),单次服药后经0.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按常规给药约5~7日达稳态浓度,脑脊液达稳态浓度则更慢。锂离子不与血浆和组织蛋白结合,随体液分布于全身,各组织浓度不一,甲状腺、肾脏浓度最高,脑脊液浓度约为血浓度的一半。成人体内的半衰期(t1/2)为12~24小时,少年为18小时,老年人为36~48小时。本品在体内不降解,无代谢产物,绝大部分经肾排出,80%可由肾小管重吸收,锂的肾廓清率颇稳定为15~30ml/min,随着年龄的增加,排泄时间减慢,可低至10~15ml/min,消除速度因人而异,特别与血浆内的钠离子有关,钠盐能促进锂盐经肾排出,有效血清锂浓度为0.6~1.2mmol/L。可自母乳中排出。晚期肾病患者半衰期延长,肾衰时需调整给药剂量。
贮藏
干燥,密封,避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用量按体重20~25mg/kg计算,躁狂症治疗剂量为一日600~2000mg,分2~3次服用,宜在饭后服,以减少对胃的刺激,剂量应逐渐增加并参照血锂浓度调整。维持剂量一日500~100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