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624
英文名称:Cefteram Pivoxil Tablet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生产地址: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绿色工业园
批准日期:2016-03-29
药品本位码:86900270000390
适应症
本品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2.肾盂肾炎、膀胱炎。
3.淋菌性尿道炎。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5.中耳炎、副鼻窦炎。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不良反应
1.因发生过休克﹑速发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频度不明),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2.因出现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频度不明),粘膜皮肤眼(Stevens-Johnson)综合征,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3.因出现过严重肾毒性如急性肾衰等严重肾功能障碍(频度不明),故应定期检查,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4.因出现过伪膜性肠炎等伴有便血的重症大肠炎(频度不明),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5.因有可能出现肝功能损伤﹑黄疸(频度不明)症状。故应仔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进行适当的处理。
6.因出现过粒细胞缺乏症和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症状。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同类药(头孢类抗菌素)可出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
7.溶血性贫血,因其他头孢类抗生素(头孢噻吩钠﹑头孢噻啶)有过溶血性贫血的报道,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8.报道,发现上述症状时,应停止服药,采取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措施,妥善处理。
相关疾病
敏感细菌感染性疾病,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咽喉炎
禁忌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需慎用:
1.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4.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慎用。..老年患者。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
5.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6.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时给药的安全性尚未肯定。
2.头孢特仑几乎不能进入乳汁。
3.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只有当治疗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方可给药。
儿童用药
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幼儿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因生理机能低下或有时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应注意用量和服药间隔,并密切观察。
药物相互作用
头孢菌素类药物可抑制肠道菌落,导致维生素K合成下降,建议营养不良或病情严重的患者长期使用抗凝剂、香豆素、13-茚满二酮衍生物、肝素、溶栓剂等药物时同时服用维生素K。
药物过量
没有特效解毒剂,一般为对症处理和支持疗法。
药物毒理
1.抗菌作用:对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有广范围的抗菌谱,特别是对革兰阳性菌中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等,比以往的口服头孢菌素有更强的抗菌活性,其作用方式是杀菌性的。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对β-内酰胺酶的产生菌也具有优异的抗菌活性。
2.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对青霉素结合蛋白(PBP)l(la.lbs)、2、3的亲和力强,但对不同细菌的活性部位有所差异。
3.在大鼠和犬等试验动物中的对头孢地尼进行的急性和慢性毒性研究表明,头孢地尼可被很好耐受。未发现头孢地尼有致畸性和致突变性。
药代动力学
1.头孢特仑新戊酯在体内代谢成头孢特仑后,发挥抗菌活性。
2.健康人饭后口服本品200mg时,抗菌活性成分头袍特仑在血液中达到很高的浓度,3小时达血药浓度峰值2.9μg/ml,半衰期为0.9小时,头袍特仑吸收后在痰液、中耳液、扁桃体、上领窦粘膜、奥息肉、筛窦粘膜、尿道分泌物、子宫中均达到较高的浓度。
3.头抱特仑新戊醋吸收后,在肠壁被酯酶代谢成为有抗菌活性的头孢特仑和三甲基醋酸。
4.三甲基醋酸和肉毒碱结合后,以三甲基肉毒碱形式从尿中排泄,部分头孢特仑以活性形式经胆汁排泄,大部分经尿排泄,几乎不从乳汁中分泌。
5.健康人口服本品200mg时,服药后8小时尿中平均回收率为32.8%肾功能不全息者在饭后连续放用本品100mg时,随着肾功能下降,血液中药物的半衰期延长。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JX20010160
用法用量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
2.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
3.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