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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宣理肺丸

日期:2018-12-10
通宣理肺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734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丸剂(大蜜丸)

规格:每丸重6g

生产地址:湛江市遂溪县207国道东(沙坡路口)

批准日期:2015-05-13

药品本位码:86900311000310

适应症

本品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所致的咳嗽,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肺咳,肺大疱,肺大泡,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风寒感冒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服。
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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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

编号:粤20160442

分类码:ZbY

机构代码:G1044082300015930P

法定代表人:方国华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红、张显琦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方国华

质量负责人:王新忠

注册地址:遂溪县207国道东(沙坡路口)

生产地址:遂溪县207国道东(沙坡路口):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煎膏剂***

生产范围:遂溪县207国道东(沙坡路口):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大蜜丸),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蒸制、炙制、煅制),中药饮片(仅限三七粉),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煎膏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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