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39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东湛江
剂型:酒剂
规格:每瓶装250ml,500ml
生产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大道599号
批准日期:2015-02-17
药品本位码:86900286000568;86900286000681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286000568[每瓶装250ml];86900286000681[每瓶装500ml]
适应症
本品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痛经
禁忌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