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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茶

日期:2018-12-06
七星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39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东湛江

剂型:茶剂

规格:每袋装15g

生产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大道599号

批准日期:2015-05-26

药品本位码:86900286000513

适应症

驱风,消食,定惊。用于小儿伤风咳嗽,积食,夜睡不宁。

不良反应

少数服药后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

相关疾病

小儿伤风感冒,饮食停滞,惊惕不安,饮食停滞

禁忌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小儿伤风感冒,饮食停滞及惊惕不安轻者。若见高热、咳嗽痰多、呕吐腹泄、惊厥应及时就医。
3.服药后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时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煎服,小儿周岁以上一次1盒,未满周岁减半,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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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湛江

编号:粤20160433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4408007528915476

法定代表人:谭伟雄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李宇宁、刘世荣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谭伟雄

质量负责人:张先发

注册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大道599号

生产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大道599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丸剂(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浆剂,露剂,溶液剂(外用,激素类),散剂(含外用),酒剂,酊剂(含外用),茶剂,搽剂(含外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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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范围: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大道599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丸剂(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浆剂,露剂,溶液剂(外用,激素类),散剂(含外用),酒剂,酊剂(含外用),茶剂,搽剂(含外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外用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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