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749
英文名称:Piperazine Phosphate Tablet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广东东莞
剂型:片剂
规格:0.5g
生产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批准日期:2015-01-13
药品本位码:86900290001162
适应症
用于蛔虫和蛲虫感染。
不良反应
1.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可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感觉异常、荨麻疹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2.过敏者可发生流泪、流涕、咳嗽、眩晕、嗜睡、哮喘等。
3.偶可见病毒性肝炎样表现、瞳孔缩小、调节障碍、麻痹性斜视等。
相关疾病
蛔虫感染,蛲虫感染,蛲虫感染
禁忌
肝肾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患或癫痫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对人体(特别是儿童)具有潜在神经肌肉毒性,应避免长期或过量使用。
2.营养不良或贫血者应先予纠正,再开始服用本品。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
本品对儿童具有潜在的神经肌肉毒性,应避免长期或过量服用。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氯丙嗪同用有可能引起抽搐,应避免合用。
2.本品与噻嘧啶合用有拮抗作用,应避免合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长期或过量使用本品,对人类,特别是儿童具有潜在的神经肌肉毒性。日剂量超过6g或排泄障碍,可发生眼球震颤、共济失调、乏力、遗忘、肌阵挛性收缩,舞蹈样运动或锥体外系综合征、抽搐、反射消失等;偶可见病毒性肝炎样表现、瞳孔缩小、调节障碍、麻痹性斜视等。
药物毒理
本品具有麻痹蛔虫的作用,使蛔虫不能附着在宿主肠壁,随肠蠕动而排出。除此之外,本品对蛲虫亦有驱虫作用,但作用机制尚未明确。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胃肠道吸收迅速,一部分在体内代谢,其余部分经肾脏排泄,24小时几乎完全排出,但个体排泄率差异较大。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作用类别
本品为驱肠虫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用于蛔虫感染,睡前一次服15-18片,连服2日;用于蛲虫感染,睡前一次服10-12片,连服7~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