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628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丸剂(大蜜丸)
规格:每丸重6g
生产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勒连路东段
批准日期:2015-10-20
药品本位码:86900291000775
适应症
本品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所致的咳嗽,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肺咳,肺大疱,肺大泡,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风寒感冒,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风寒感冒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服。
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7克,一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