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812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每瓶装3.7g;每袋装3.7g
生产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勒连路东段
批准日期:2015-06-10
药品本位码:86900291000089;86900291000942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291000089[每瓶装3.7g];86900291000942[每袋装3.7g]
适应症
解表,祛湿,和中。本品用于暑湿感冒,症见发热头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肠胃不适,亦可用于晕车晕船。
品牌
华天宝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晕动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腹泻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外感燥热者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部标十八册
作用类别
本品为胃胀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85~3.7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朱红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