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18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东惠州
剂型:胶囊剂
规格:----
生产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工业区
批准日期:2014-12-01
药品本位码:86900331000369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支气管咳嗽,扁桃体炎,咽炎。
品牌
鹅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咽炎
禁忌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部标十二册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黑色的粉末;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