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94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东
剂型:丸剂(水蜜丸)
规格:每瓶装72g
生产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南山街道三蓝工业园区
批准日期:2015-01-30
药品本位码:86900356001372
适应症
补气益血、滋肾养肝、软坚散结。用于不宜手术和化疗的Ⅱ、Ⅲ期原发性肝癌,证属气阴两虚,血瘀肝郁者。有改善症状和提高生存质量的作用。
不良反应
偶见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
相关疾病
原发性肝癌,气阴两虚,血瘀肝郁,肝癌,血瘀肝郁
禁忌
1.孕妇忌服。
2.服药期间忌食辛辣之品,远房事。
注意事项
1.孕妇忌服。
2.服药期间忌食辛辣之品,远房事。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小鼠肉瘤180、宫颈癌、肝癌和艾氏实体癌等动物移植性肿瘤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饭前30分钟以温开水送服。一次8g,一日3次。2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