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排石颗粒

日期:2018-12-05
排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67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东中山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20g

生产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宝珠西路34号

批准日期:2014-12-03

药品本位码:86900362000802

适应症

清热利水,通淋排石。本品用于下焦湿热所致的石淋,尿道结石,肾结石,输尿管结石。

品牌

沙溪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石淋,尿道结石,肾结石,输尿管结石,精囊结石,内脏梗阻,尿道结石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孕妇、过敏体质者慎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脾虚便溏者慎用。
5.忌油腻食物。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置服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20g),一日3次;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灰色至灰棕色或棕黄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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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中山

编号:粤20160313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19809381-1

法定代表人:程曙光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孙逸湘、肖洋、简洁瑜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永江

质量负责人:范志彪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宝珠西路34号

生产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宝珠西路34号:片剂,硬胶囊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颗粒剂,袋泡茶,煎煮茶,糖浆剂,煎膏剂,合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宝珠西路34号:片剂,硬胶囊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颗粒剂,袋泡茶,煎煮茶,糖浆剂,煎膏剂,合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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