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575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含漱剂
规格:每瓶装200ml;每瓶装60ml
生产地址:南宁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建业路43号
批准日期:2015-08-16
药品本位码:86905100000175;86905100000250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100000175[每瓶装200ml];86905100000250[每瓶装60ml]
适应症
下气除满,宣散风热。用于牙龈痛,牙龈出血,口臭症状的改善。
不良反应
个别病例有恶心、咽喉痛感。
相关疾病
牙周炎,口臭症,牙龈炎,口臭症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口腔溃疡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
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暂定一年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漱口,一次5~10毫升,一日2~3次,每次含漱30秒至1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