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00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5g
生产地址:广西金秀县城解放路3-4号
批准日期:2015-08-04
药品本位码:86905110000097
适应症
清热解毒,化湿消积。用于热毒内蕴证咽炎、扁桃体炎及小儿疳积。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热毒内蕴证,咽炎,扁桃体炎,小儿疳积,盗汗,盗汗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