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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赖氨酸盐酸盐颗粒剂

日期:2018-12-11
L-赖氨酸盐酸盐颗粒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091

英文名称:Lysine Hydrochloride Gran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颗粒剂

规格:1g:0.15g(按L-赖氨酸盐酸盐计)

生产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00号

批准日期:2015-09-20

药品本位码:86905126000029

适应症

1.本品主要用作儿童和恢复期病人营养剂,可单独使用,一般与维生素、无机盐及其他必需氨基酸混合使用。赖氨酸能提高血脑屏障通透性,有助于药物进入脑细胞内,是治疗脑病的辅助药物。
2.临床上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小儿食欲不振、营养不良及脑发育不全等。

品牌

邕江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赖氨酸缺乏,小儿厌食,营养不良,脑发育不全,小儿厌食

禁忌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赖氨酸(lysine,Lys)属碱性氨基酸,分子中含两个氨基,为人体必需氨基酸之一,在维持人体氮平衡的八种必需氨基酸中特别重要,是衡量食物营养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特别是在儿童发育期、病后恢复期、妊娠授乳期,对赖氨酸的需要量更高。由于其在大米、玉米等食物中含量较低,容易造成人体缺乏,被称为“第一缺乏氨基酸”。赖氨酸缺乏会引起发育不良、食欲不振、体重减轻、负氮平衡、低蛋白血症、牙齿发育不良、贫血、酶活性下降及其他生理机能障碍。赖氨酸广泛存在于各种蛋白质中,肉、蛋、乳等蛋白中含量较高,约为7%~9%,鸡卵蛋白中高达13%。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按L-赖氨酸盐酸盐计,一次0.15g,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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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编号:桂20170231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45010073518906XE

法定代表人:鞠晓培

发证日期:2017-07-17

有效期至:2022-07-16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唐敏玲、彭琇彥、翁军、黄瑊、刘婧、刘海、覃琦丽、潘静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舒永红

质量负责人:孙宜

注册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00号

生产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00号:颗粒剂,原料药,小容量注射剂***

生产范围:南宁市白沙大道100号:颗粒剂,原料药(盐酸赖氨酸),小容量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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