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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C银翘胶囊

日期:2018-12-05
维C银翘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027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3g(含马来酸氯苯那敏1.0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维生素C49.5mg)

生产地址: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

批准日期:2014-01-03

药品本位码:86905237000734

适应症

本品辛凉解表,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不良反应

1.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2.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性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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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编号:桂20160014

分类码:HbZbF

机构代码:91450100MA5K9QU56F

法定代表人:楼春红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唐敏玲、彭琇彥、翁军、黄瑊、刘婧、刘海、覃琦丽、潘静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韦天宝

质量负责人:孔玉芳

注册地址: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

生产地址:1、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搽剂,煎膏剂,药用辅料***2、广西来宾市福兴路8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用)***3、南宁市友谊路48-19号1号楼三楼:仓库***

生产范围:1、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搽剂,煎膏剂,药用辅料***2、广西来宾市福兴路8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用)***3、南宁市友谊路48-19号1号楼三楼: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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