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77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玉林
剂型:糖浆剂
规格:----
生产地址:广西玉林市城站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8-25
药品本位码:86905172000707
适应症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及支气管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单纯性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吕弗琉综合征,流行性感冒,感冒,流行性感冒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
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昧甜、微苦、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