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77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市宝塔医药产业园工业大道8号
批准日期:2015-09-03
药品本位码:86905160000061
适应症
本品疏风解表,解毒利咽。本品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急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外感咳嗽,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小儿风热感冒
禁忌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红褐色液体;味苦、辛、微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