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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退热合剂

日期:2018-12-04
小儿退热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77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市宝塔医药产业园工业大道8号

批准日期:2015-09-03

药品本位码:86905160000061

适应症

本品疏风解表,解毒利咽。本品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急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外感咳嗽,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小儿风热感冒

禁忌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红褐色液体;味苦、辛、微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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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编号:桂20160112

分类码:HbZbY

机构代码:9145012319830237XA

法定代表人:史玉宝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隆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唐敏玲、彭�彦、翁军、黄�、何良山、李晨霞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罗朝亮

质量负责人:黄道平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宝塔医药产业园工业大道8号

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市宝塔医药产业园工业大道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液,茶剂,滴鼻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中药饮片***

生产范围:广西南宁市宝塔医药产业园工业大道8号: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合剂,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煅制、蒸制、煮制、发酵),口服液,茶剂,滴鼻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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